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報導馬以南涉太極雙星案 壹週刊社長無罪

壹週刊以「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為題,報導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弊案,她認為報導不實,對社長裴偉等5人提自訴控告加重誹謗,一審判馬以南敗訴。(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壹週刊以「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為題,報導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弊案,她認為報導不實,對社長裴偉等5人提自訴控告加重誹謗,一審判馬以南敗訴。(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4/10/15 14:2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壹週刊去年4月第619期以「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為題,報導馬英九總統的大姊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弊案,她認為報導不實,對社長裴偉等5人提自訴控告加重誹謗,一審判馬以南敗訴,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太極雙星案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今仍判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等5名被告無罪定讞。

馬以南也對壹傳媒提出民事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道歉,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壹週刊無法舉證有其事,已對馬以南名譽造成損害,今年7月判應賠償馬以南60萬,並在關係企業蘋果日報頭版刊登1天的道歉啟事,此案目前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高等法院今判決認定,太極雙星案為重大公共建設,此議題與公共利益有關,乃可受公評之事,撰文記者已查證後才報導,也取得當事人的平衡報導,內容雖有些錯誤,但非憑空杜撰,因此判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等4名編採人員共5人無罪,全案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