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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柯營有內鬼 黃越宏告《壹週刊》妨害秘密

黃越宏說,《壹週刊》報導「柯營有內鬼」,以非法竊錄新聞對象的對話內容,做為報導素材,並為謀圖銷售利益加以印製,還提供給其他電子媒體複製散布於眾,涉妨害秘密圖利罪。(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黃越宏說,《壹週刊》報導「柯營有內鬼」,以非法竊錄新聞對象的對話內容,做為報導素材,並為謀圖銷售利益加以印製,還提供給其他電子媒體複製散布於眾,涉妨害秘密圖利罪。(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2014/09/25 16:3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昨天出刊的《壹週刊》,以台北市長參選人、台大醫師柯文哲的陣營有內鬼作為封面故事,並揭露台大醫院附設護理師兼葉克膜組長蔡壁如、醫院秘書劉如意、醫師葉育彰三人遭竊錄的非公開言論,《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今天上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涉犯妨害秘密圖利罪。

黃越宏說,9月24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柯營有內鬼」,以非法竊錄新聞對象的對話內容,做為報導素材,並為謀圖銷售利益加以印製,還提供給其他電子媒體複製散布於眾,涉妨害秘密圖利罪。

另該期刊物還夾帶「立委羅淑蕾辦公室」質問MG149專戶變金庫之文宣品,批評裴偉、邱銘輝不論是收受好處、助選或純報導,都不該踐踏國人秘密通訊的自由。

黃越宏認為,依據刑法第 315-3 條規定,竊錄內容之附著物及物品,屬於非法物,依法得沒收,因此《壹週刊》利用超商販賣非法物品,使購買民眾陷於錯誤,而加以購買,《壹週刊》還涉及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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