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連署站涉買個資 電子遊戲場員工5萬交保
士檢偵辦郭台銘連署站涉買個資案,今諭令電子遊戲場黃姓員工5萬交保。(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站疑買個資案,今日第6度發動搜索,帶回電子遊戲場黃姓員工,訊後指他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個資法等罪,但無羈押必要,諭令5萬元交保。
士檢簡要說明案情,指黃姓員工涉嫌利用不知情民眾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助偽造連署書,涉犯連署行賄、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諭令5萬元交保。
士檢偵辦連署站疑買個資案,上月20日首度發動搜索,依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連署賄賂罪」,諭令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300萬元、江10萬元、尤5萬元、周與謝各3萬元、溫1萬5000千元交保,聲押禁見沈女獲准,後來沈女已獲交保。
同月26日,檢方第二度搜索,以被告身分約談沈女的兒子楊男、羅男二人,訊後諭令各10萬元、30萬元交保。
至於本月1日到案的張姓前里長,被查出他與不明共犯商議,以至少20萬元為報酬,達成1000份連署書;張男後交付空白連署書給親友,應允每完成1張連署書,就給250元。士檢聲押禁見張男獲准。
本月3日到案蘇姓前里長,是深耕北投區多年的地方人物;生技公司廖姓董事長疫情期間,則研發出俗稱「口水機」的唾液PCR核酸檢測系統,曾獲郭台銘稱讚「便宜又好用」。士檢3日清晨分別命兩人各30萬元交保。
士檢本月6日第5度搜索,帶回石姓停車場管理員,訊後指他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個資法與刑法偽造文書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