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制服商品標示 新北市學校憂漲價
2016/01/21 06:0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教育局去年十一月底轉發經濟發展局行文各級學校,學校合作社販售學生制服,因屬於「服飾」,應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辦理,即應標明完整產地、製造商、材質成分及洗濯方式等資訊,否則將依法開罰,有學校表示,廠商落實相關規定,勢將增加成本,並且反映在售價上,恐將增加學生家長負擔。
教育局小教科長龔東昇說,由於現行學生穿著的制服,除透過合作社統一購買,亦可於校外學生服飾店購買,品質及價格參差不齊,未來經發局和各區公所將派員至各通路商、包括學校合作社抽查,一旦標示不完整,且未改正者,將可處以兩萬至廿萬元不等罰鍰。
有校長指出,以往低價位制服使用較低成本的衣料製作,未來制服需符合商品標示法,將導致廠商以提高成本為由漲價,預期現行五、六千元的夏冬季全套制服,可能要調漲一、兩成價格,增加家長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