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場髒亂 愛犬婦人被開單
2016/07/14 08:00
防疫所限一週內改善 否則沒入
〔記者陳冠備/溪湖報導〕溪湖鎮一名洪姓婦人在自家飼養近百隻流浪狗,且與豬、羊、雞、鴨等禽畜混養,現場屎尿沖天,猶如垃圾場,日前彰化動防所前往稽查,發現該狗場環境髒亂,許多狗餓得奄奄一息,開出勸導單並限期改善。但洪婦表示,自己因腳傷未癒,無力照顧,希望所方網開一面,不要帶走飼養的動物。
洪姓婦人飼養大量流浪狗,早就引起鄰居不滿,提出檢舉。去年中旬,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對其下達改善令,近日再度接獲檢舉前往視察,發現有些狗被關在籠子裡,已餓到剩下皮包骨,有些狗罹患嚴重皮膚病,洪婦都未給予醫療照顧,環境惡劣令人搖頭,對洪婦先開出勸導單,限期一週內改善,若未改善將予沒入。
鄰居透露,洪婦離婚後無子女,流浪狗越養越多,加上洪婦家原本就有飼養雞、鴨數群,還有豬、羊十數頭,猶如小型牧場,可是洪婦都沒整理環境,垃圾更越堆越多,現場臭氣沖天,猶如一座垃圾場。
婦人稱行動不便 盼多給時間改善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動保課長廖明興表示,飼養動物應該盡力而為,洪婦常到動物收容所與清潔隊認養犬隻,但因飼養不善已被列為黑名單,去年就已勸導,但她仍執意為之,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未給予必要之醫療,使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時,可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不等罰款,並將其所飼養的動物沒入。
洪婦無奈表示,自己很喜歡狗,不忍心看到狗被抓去安樂死,才撿回來照顧,但因最近她發生兩次車禍,造成行動不便,才無法照顧這些動物,希望政府多給些時間改善,不要把狗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