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海外不法仲介兜售 境外生慘淪黑工
打著留學旗號 輸送人力來台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境外招生頻傳非法人力仲介,有數十年境外招生經驗的前校長即直言,海外早將勞力與留學整合成「整棟樓」,從偏鄉找人力輸送來台;民間團體則提醒,政府應跨部會整合檢視境外生來台留學資格,包含財力與語言標準,以避免審查多機構多制、無所適從。
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指出,台灣發生境外招生淪學工,主要肇因少子化,各私校學生逐年減少,再加上中國禁止中生來台,只能使勁招收境外生;但坦言,人力仲介與留學掛勾現象早出現,如多年前到越南,就遇過當地機構整棟樓經營人力與留學仲介,從該國偏鄉找人,並教中文、提供住宿、機票等,但會欠費數十萬元。
剝削學生、賣人頭 兩頭賺
陳振貴說,仲介機構看準大學急需境外生,會直接跟前去招生的大學「兜售」,一名學生收學校多少錢,加上剝削學生,等同兩頭賺;建議應如國外要求來台學生提供財力證明,金額要可支付來回機票、一學年學雜費等,而大學要提早公告獎學金名額給境外生,讓其決定是否來台。
學校放水 不上課未交作業也行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少數私校透過非法仲介,以誇大不實廣告誘騙境外生,例如誆稱會給四年免學費、給獎學金、可在台打工賺錢,境外生須先繳交美金一千元代辦費,來台才發現須聽命學校或仲介的安排打工,拿的是最低薪,還會被剋扣交通費等,工作環境非常糟糕,不肖私校和非法仲介聯手,形成惡性壓榨境外生之產業鏈。
尤榮輝表示,這些學校的排課還配合學生的工作時間,境外生即使不上課或未交作業,學校也政策放水,讓這些學生很容易拿到學分,如同在開學店、賣學歷,教育部向來以扣減獎補助款或減招、停招做為懲處,但如此罰的是該校教師和學生,教育部應施鐵腕,依私校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處罰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且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