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網路消費糾紛/網購將添確認機制 標錯價得認賠
2016/07/16 06:00
〔記者黃佩君、楊綿傑/綜合報導〕經濟部昨公告修正「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有鑒於網購標錯價爭議頻傳,規定業者須新增訂購確認機制,未來不論以任何方式付款,只要經業者確認訂單就成立,若有標錯價問題,業者必須認賠接受訂單。國內知名拍賣平台YAHOO奇摩表示,政府單位的相關條款規定,還需要進一步全盤了解,目前不方便評論。
只要確認訂單成立 就不能拒絕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原先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規定,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兩個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不過,近來不少標錯價爭議,業者往往認定以信用卡付款者並非即時付款,可於兩個工作日內拒絕訂單,消費者卻認為已付款,造成爭議。
商業司表示,為減少爭議,本次修法參考歐盟、英國、德國規範,規定企業應在消費者訂購流程中提供包括商品種類、數量及價格的確認機制,經確認後就必須履行。
本次修正後,消費者網購只要經業者發出包括購買內容數量等確認通知,即成立業者必須履約的訂單,業者不得拒絕;若業者標錯價,卻仍發出確認通知,就必須認賠按確認內容出售。此外,不少業者主打短時間內到貨或預購等項目,也應加入確認內容中,為消費者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