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校大海嘯!少子化衝擊200所國小恐廢校 教育部提解方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今天開記者會表示,據統計,一一一學年度全國各縣市少於29人的國小達193所,其中少於20人的國小也達68所,單以學生人數作為廢校標準的話,全國將會產生可怕的國小廢校大海嘯,呼籲教育部正視。教育部則回應,教育部未訂出具體學生人數,地方政府在推動廢校前,宜先推混齡教學等方式,協助小校發展在地特色。
台家盟理事長黃聰智表示,地方政府雖不會以學生人數作為唯一廢校標準,但以彰化縣大城鄉潭墘國小的廢校,在大城鄉引起軒然大波為例,不宜讓偏鄉學生花太多交通時間,也須優先考慮學童上下學的安全及接送,廢校不應該是優先選項,反應優先考量教學型態轉型或設置分部,事實上小校轉型成功例子所在多有,例如彰化廣興國小、台中東勢國小都是佳例。
黃聰智也表示,學校並非只具有教育功能,學生在家鄉上學才能有鄉土及情感連結,各級政府應該窮盡一切努力,讓學生可以在地就學,而非輕言廢校,此外,教育部應立即重新檢視各縣市相關小校處理辦法,確認沒有牴觸中央法令。接到縣市申請文件需從嚴檢視,且應派員實際了解,以維護學童權益。
台家盟也呼籲教育部啟動修法,重新檢討「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訂出更周延的內容,以避免引起社區紛爭,進而傷害學生學習權益。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林祝里回應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國中小合併或停辦涉及地方政府權責,考量各地區學校規模、學生總人數、地方政府財政情況及學校辦學型態皆有差異,國教署依據國教法授權規定,訂定國中小合併或停辦準則,地方政府依此準則,再訂定有關合併或停辦之自治法規,目前22縣市均有訂定國中小合併或停辦相關自治規定。
林祝里表示,教育部已督請地方政府在合併停辦學校前,可先朝小型學校轉型發展評估,如推動跨年級教學及混齡教學等,而考量各地方政府區域差異,國中小合併或停辦準則,未明定學校合併或停辦之學生總人數標準,並請地方政府鼓勵學校採取混齡編班、混齡教學之方式辦理。地方政府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如有合併或停辦之必要,均須依照所訂定之自治規定辦理,經地方政府專案評估、辦理公聽會與教審會審議通過。
林祝里說明,國教署對於偏遠學校,長期給予校園基礎設施、教學設備、人力編制與課程教學方面支持,協助小型學校發展在地特色課程、混齡教學等措施,盼可促進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與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