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路燈認養率僅0.19% 祭「最炫光明燈」挽狂瀾

中市推動路燈認養,每盞1000元不僅可做公益,還可扣除所得稅。(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新年點「光明燈」祈福!中市2014年底推動公有路燈認養,每盞每年1000元,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統計,5年認養比例僅0.19%,成效不彰,市府應加強宣傳。建設局長陳大田今力推說,認養收據可抵免所得稅、企業認養大宗可列為營業費用抵稅,保證是「最炫光明燈」,歡迎踴躍申請。
謝志忠、張玉嬿說,農曆春節前後,許多民眾都會湧入寺廟,為祈福、安太歲點光明燈,希望在新的1年討個吉利,祈求神明保佑。認養路燈宛如點亮光明燈,同樣有點亮心靈的象徵,更能為大家照亮行路,是件相當有意義的善行。
但對照市府每年的路燈認養數量,全市約20萬盞路燈,2015年認養56盞、2016年90盞、2017及2018年各87盞、2019年55盞,5年僅認養375盞,遠不如其他縣市,要求市府大力宣導、用心設計與認養人的良性互動。
陳大田表示,申請人只要填具申請書即可認養公有路燈,每盞每年1000元,1次最長可認養3年,還可自行指定認養地點、盞數,並載明認養者姓名,若不指定地點則由建設局或各區公所代為指定。
他又說,結合民間與企業力量,用認養款項撙節公帑,收據抵免所得稅,企業團體認養路燈大宗,除可列為營業費用抵稅之外,更可於燈柱標示認養單位,並獲頒感謝狀表揚,有助建立企業良好形象。
建設局強調,許多熱門路段名稱有諧音或特殊涵義,民眾特別喜歡指定認養,例如光明路、永春路、平安路、富翁街、文昌路等路段路燈,表示前途光明、青春永駐、永保安康、發大財、金榜題名等意涵,好處多多,歡迎踴躍申請認養。

中市推動路燈認養,建設局還會在燈柱上載明認養者姓名。(記者黃鐘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