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侵占客戶184萬保費 賠償225萬判6月可易科罰金
王姓保險公司業務員侵占客戶保費184萬元,屏東地院判他6個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保險公司王姓業務員向張姓保戶收取184萬多元保險費後挪為己用,張姓客戶因事後提出解約,致電該保險公司詢問才發現王男未將收取的保費上繳公司,遂報警將將王男送辦,屏東地院考量王男案發後已賠償張姓保戶225萬多元,從輕量刑,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王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王姓資深保險業務員陸續向張姓客戶收取184萬多元的保險費後,並未上繳給所屬保險公司,因張姓客戶事後想要解約打電話到保險詢問,才發現王男並未將她的保費上繳公司,王男因而吃上官司。
事後經過調查,王男向張姓客戶收取保費後,曾表示欲借用該筆款項,張女雖然應允,但要求王男須將保費繳回公司,王男卻遲未繳回。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王男犯業務侵占罪,考量王男事後已賠償張女高出保費的225萬多元,盡力彌補損害,並獲得張女原諒,依全案情狀,判處王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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