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陳超明稱當選立委不會逃亡 高院裁定延長限境8個月
2024/03/27 15:25
高等法院裁定立委陳超明自4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朝野多位立委身陷SOGO經營權收賄案風波,其中國民黨立委陳超明也涉案,一審被判7年8月,遭限制出境、出海,陳日前具狀表示,今年一月才以最高票當選苗栗縣選區立委,家庭、工作重心均在台灣,將勤勉問政答謝鄉親支持,且已提出500萬元具保金,不可能畏罪逃亡海外,沒有境管必要,但高等法院不採信,裁定自4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等法院裁定指出,陳超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項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是法定刑7年以上之罪,且一審被判刑7年8月,足以認定陳的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表示,依司法實務,被重判的被告,藉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及刑罰的執行的可能性高,而且陳超明身為立委,有豐富的人脈和資源,無法排除有逃亡海外的可能,因此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裁定自4月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另外,高院亦裁定陳超明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也從4月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均可抗告。
檢方調查指控,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中間人,行賄時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以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
陳超明是以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名義,以開會通知函發函經濟部及致電前經濟部長沈榮津等方式,逼迫經濟部官員參加在東吳大學舉行的公聽會,並以政治獻金方式收受賄賂,檢方偵查後將他起訴,台北地院判陳超明7年8月、梁文一5年徒刑,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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