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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質疑為何不先「對空鳴槍」 警:員警安全受威脅才開槍

2021/04/26 16:00

林母質疑警方開槍時機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徐聖倫翻攝)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員警昨晚為攔停衝撞車輛,朝汽車開了2槍,其中1槍擊中副駕駛座30歲林姓女子,經送醫後不治身亡。今下午檢警相驗時林母到場,她質疑為何警方第1槍不是對空鳴槍,而是直接朝人打?警方表示,「警械使用條例」已廢止「對空鳴槍」規定,關於潘姓員警開槍防衛,警方給予支持,若家屬有疑慮欲向警方提告,警方也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林母表示,女兒平時在外,與家裡聯繫不多,偶爾會打電話回家與她聊天,現年30歲的林女育有1子,林母嘆女兒就這樣被打死,留下來的孩子不知道該怎麼辦,該如何對孩子解釋。

林母說,她嚴重懷疑警方是否有執法過當之嫌,她認為警方開槍時就是隨意地開,為何不對車輪開或對空鳴槍?警方對此解釋,當時潘員左腳被汽車車輪壓到,人與車距離不到10公分,根本無法對準車輪,而現場潘員自身險遭衝撞危及性命,馬路上還有其他車輛、行人,為確保自身與民眾安全,警方支持員警合法使用槍械。

警方也說,對於林母的質疑,2002年對空鳴槍這項規定已廢止,員警遇急迫時可合法使用槍械,若有疑慮可以向司法管道提出告訴甚至申請國賠,屆時警方也將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警方強調,不會護短。

開車衝撞警方的林姓女子遭移送法辦,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姓女友人則遭警方開槍擊中,傷重不治。(記者徐聖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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