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警械使用條例」挺警察執法 基層警多表贊同
2020/05/07 14:35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警械使用條例」17年來都沒修改,但現今環境與早年不同,行政院今天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有關人民對警察違反警械使用規定侵害人民權益的賠償回歸國家賠償機制,並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消息一出,基層員警大多表示贊同,認為國家本來就應當員警執法後盾;但也有員警認為,可增加非致命性警械的使用比例,能達成任務,也能避免傷亡。
一名派出所基層員警說,過去老學長常耳提面命,能不開槍就別開,否則將人打死或打傷,不僅後續法律流程曠日廢時,官司打輸更會面臨巨額賠償,警界生涯中也會受到影響。如今行政院修法要挺第一線執法員警,他認為這是國家以實際行動來鼓勵員警勇於執法。
此外,現今能夠將人制伏的警械很多,像是電擊槍、辣椒水等,警政高層應該多方思考,如何讓第一線員警使用非致命武器來達成任務,而非一定要用讓人非死即傷的槍枝,畢竟沒人希望國賠這種事情經常發生。
另名員警則說,回歸國家賠償,不僅讓員警能夠勇於執法,對民眾與其家屬也是一種保障。若今天某員警開槍打死人後丟了工作,無力負擔後續賠償問題,那對死者家屬起不是二度傷害?
不過,一名派出所所長則說,依照過往案例,員警之所以會開槍、追車,很多情況下都是員警第一時間發現犯嫌逃跑、經員警嚇阻不停。政府高層應針對「民眾不接受警察攔阻」來制定罰則,可大幅減少員警開槍、追車等危險行為,相關傷亡也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