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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隨機砍傷四人 郭彥君二審判12年

2016/05/12 10:05

北捷隨機砍傷4人案,一審輕判3年,高院改判郭彥君(左)12年重罪,宣判後還押,郭未回答媒體詢問是否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北捷造成4死22傷慘劇的鄭捷,前晚才被槍決伏法,27歲男子郭彥君竟也在台北捷運中山站持水果刀隨機刺傷4人,被制伏時還宣稱「殺到全部人死光光!」,檢方將他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郭堅稱是發洩不滿情緒,無殺人犯意,二審高等法院改依2個殺人未遂與2傷害罪,合併重判12年徒刑,還可上訴。

郭彥君在高院辯論終結時,曾當庭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社會不安及受傷者傷害,感到非常抱歉,希望能獲得諒解,高院今特別提訊郭出庭聆判,訊後還押看守所。此案審理期間,4名傷者均未出庭。

在押的郭彥君涉嫌去年7月20日晚間在超商涉偷一把水果刀,到中山捷運站4號出口手扶梯往下走,8秒內涉連續刺傷4名男女乘客肩背,被圍捕制伏還揚言「殺到全部人死光光!」,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後,郭男在審理時改口說「沒有殺人犯意」,宣稱當時遭表哥趕出家門,他怕因此收不到毒品案的勒戒通知,才傷人發洩情緒。

士林地院委託醫院鑑定確認郭男犯案時,無精神疾病也無心智缺陷,法官認為郭男和4位被害人無冤無仇,卻隨機刺傷4人,但因郭男僅朝4人各刺1刀且力道不重,認為他應無殺人犯意,改依4個普通傷害罪合併判刑3年,另竊盜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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