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跨國仲介賣淫 劉喬安等3人認罪
被部份媒體封為「太陽花女王」的劉喬安(本名劉依函),被控與「戴姐」戴君儀與鐘宜姿,一起安排十多名女子赴美國、日本賣淫,台北地檢署3月底依妨害風化罪起訴3人,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3人都認罪,希望與檢方進行認罪協商。圖為劉喬安出面說明賣淫事件。(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黃欣柏、溫于德/台北報導〕被部份媒體封為「太陽花女王」的劉喬安(本名劉依函),被控與「戴姐」戴君儀與鐘宜姿,一起安排十多名女子赴美國、日本賣淫,台北地檢署3月底依妨害風化罪起訴3人,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3人都認罪,希望與檢方進行認罪協商。
劉喬安等3人去年被美國在台協會檢舉,涉及跨國賣淫集團案,北檢偵查後,認定3女雖有仲介賣淫,但並未限制應召女的行動,也未強扣護照與金錢,應召女在外地皆行動自由,檢方認定未涉性剝削,不構成人口販運罪,因此只依妨害風化罪起訴。
檢方認定,戴君儀媒介賣淫27次、鐘宜姿6次、劉喬安2次。盛傳出國賣淫的11名女子中,包括女藝人、小模,但檢方拒絕透露她們的身分。
起訴指出,戴女自99年至去年10月,仲介11女赴美、歐、日、澳洲、日本、港澳賭場,或是在台灣「內銷」賣春,為其訂機票、聯繫男客挑選、接送,有時還親自帶出國,收取1萬至30萬元費用。
鐘宜姿由前年4月至去年媒介3女到港澳、新加坡或國內性交易,抽取4至6萬仲介費。
劉喬安則是協助鐘女安排應召女,陪伴出國與男客見面供挑選,並向男客推薦鐘女旗下的應召女子,在挑選時精心串場、熱絡氣氛,並觀察環境安全、應召女與男客的互動、應對,回報給鐘女,成交後的收入與鐘女朋分。劉女、鐘女於去年5、7月,帶翁、李2女與男客見面性交易。
劉喬安在被訴後,於臉書發文感謝檢察官、律師,對不起浪費社會資源調查此案,強調這半年她「把自己當成更生人在生活」,在學習在成長,願意用自己的故事,幫助同樣曾經或是現在仍迷失的女孩,未來會更勇敢、正向、微笑的面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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