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翁收賄被逮 坦承犯案獲檢職權不起訴
2019/03/17 12:2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趙姓婦人為了支持李姓里長候選人,竟已2千元代價向吳姓老翁買票,尋求支持。調查局接獲檢舉,訊後依妨害投票罪將吳翁送往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吳翁年紀已大,且被逮後坦承犯行,歷此教訓應無再犯之虞,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
檢調調查,趙姓婦人於去年11月12日中午某時,前往吳家,拿了2千元給吳翁,希望他能夠在選舉時,將票投給李姓里長候選人。吳翁一時起貪念,允諾支持李姓候選人,收下2千元。趙婦與吳翁在偵訊時,均承認有買、賣票犯行。
檢察官認定,趙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依法將她起訴;另因考量吳翁年事已長,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