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錢逼急 男子塞肛運毒判7年
2015/02/09 19:57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37歲男子黃明康缺錢竟不顧生命危險,赴柬埔寨以吞下33顆小海洛因球,再以塞肛方式將2顆大海洛因球塞進體內的方式,為販毒集團運毒回台,豈料早被警方鎖定,回台入關馬上被逮;新北地院審酌黃配合偵辦,還供出販毒集團成員楊志豪、葉冠榮等人,予以減刑,依毒品危害條例判7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因積欠債務,遂接受同在汽車保養廠的同事楊志豪提議,為販毒集團成員葉冠榮運毒,雙方約定事成之後,黃可獲得傭金8萬元,雖黃深知報酬遠低於一般行情,但因缺錢仍答應跑腿。
去年9月14日,黃在安排下前往柬埔寨,隔天他吞下33顆小海洛因球,再以塞肛方式將2顆大海洛因球塞進體內,共229克的海洛因在他體內;黃冒著海洛因球隨時可能在體內爆炸的危險,入關就被逮。
黃在偵查中,不僅態度配合,還供出販毒集團核心成員楊志豪、葉冠榮等人,使檢警在另案中大有斬獲,法官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審酌量刑7年,給他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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