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筆公宅地 僅二筆面積符資格 現值逾28億 議員認無償撥用難度高
2015/05/28 08:00
〔記者涂鉅旻、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盼四年建二萬戶公共住宅,市府也敲定,公宅基地規模以超過二千平方公尺(六○五坪)為原則。不過,地政局三月底清出一○二筆非市有公有地,盼向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爭取無償撥用,但記者調閱資料發現,單筆面積符合公宅條件的,僅有二筆,皆位於中山區,現值逾廿八億,議員質疑,要談無償撥用難度恐不低。
對此,地政局局長李得全解釋,興建公宅用地雖需二千平方公尺,縱使單一土地未達二千平方公尺,若一旁有市有地,還是可合併規劃,也可以地換地,讓基地面積符合條件。縱使公有地一旁為私有地,也有一起公辦都更的可能。
地政局在柯文哲上任後,透過圖資系統,清查全市非市有、有機會爭取無償撥用的空地,其中住宅區用地有一○二筆,供相關單位評估是否用於公共住宅。如扣除已被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設定地上權招商的大安區金華段四小段土地,一○一筆土地中,只有十六筆基地面積超過一百坪。
二筆地都位於中山區
市府敲定,公宅用地基地規模以大於二千平方公尺(六○五坪)為原則,因此一○一筆土地中,僅中山區吉林路三小段一千一百一十坪、中山段三小段七七二.九三坪二筆符合條件,前者現為公園、停車場用地,後者為草皮空地。
根據資料,上述二筆土地皆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但中山區吉林路三小段現值總額高達十五.五億,中山區三小段高達十二.六億,加總逾廿八億。市議員林世宗質疑,中央政府怎可能把這兩筆精華地無償撥用給北市府?如市府要花錢買,財源怎麼來?對此,李得全表示,市府已選擇一些公宅土地,都還需要詳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