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法院拒承認同婚:這是「願望」非「人權」

巴拿馬最高法院3月1日公布,同性婚姻並不在「人權」保障範圍中,拒絕承認其合法。(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巴拿馬最高法院3月1日公布,同性婚姻並不在「人權」保障範圍中,因此法院拒絕承認同性婚姻合法。
綜合媒體報導,巴拿馬最高法院在2月26日裁決時曾解釋,同性婚姻的權利只不過是一種「願望」,儘管對相關群體來說,是有其合法性的價值,但這終歸不是人權或基本權利的保障範疇。
根據巴拿馬國內現行家事法,規定婚姻只能由1男1女結合,為此,有同性伴侶自2016年,不斷向巴拿馬最高法院提出家事法「違憲」上訴,希望巴拿馬能夠比照其他已開發國家,落實婚姻平權。
然而,根據最高法院9名地方法官中6名批准的判決,仍表示:「無論現實發生什麼變化,目前同性婚姻在巴拿馬皆不享有傳統和憲法的承認。」並補充:「家事法將婚姻規範為1男1女的結合,是客觀且合理的,這得以確保人類和社會的延續性。」
報導稱,目前中美洲國家7國中,只有哥斯大黎加承認同性婚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