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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仲介跨國賣淫 劉喬安被起訴

    劉喬安昨在臉書上稱願用自己的故事幫助同樣迷失的女孩,但網友不領情,留言酸破表。(取自臉書)

    劉喬安昨在臉書上稱願用自己的故事幫助同樣迷失的女孩,但網友不領情,留言酸破表。(取自臉書)

    2016/04/01 06:00

    〔記者錢利忠、姜翔/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劉喬安所涉仲介跨國賣淫案,查出劉女涉與上線鐘宜姿合夥,仲介並陪同應召女出國賣淫,且負責串場,「戴姊」跨國賣淫集團主嫌戴君儀則涉仲介跨國賣淫27次;檢方考量戴、鐘2女均承認犯行,昨依妨害風化罪將戴、鐘、劉3女起訴。

    記者昨致電劉喬安,她未接電話。但她在臉書貼出289字的文章回應,文內寫到「謝謝檢查(察)官…對不起浪費了社會資源來調查這件案子」,另提及「這半年,我把自己當成更生人在生活,在學習在成長」,文末表示不願受訪。

    去年10月,劉喬安被檢警傳喚到案,被諭令5萬元交保,她指與鐘女是室友,但不清楚鐘女是否涉及仲介賣淫,也不認識戴君儀。劉女後來又在臉書聲明,強調「本人嚴正聲明並譴責所有不實謠言,本人從未介紹任何人到美國…」。

    但檢方發現,劉女雖未涉入「戴姊」集團,卻陪同鐘女專攻港、澳及新加坡等國家的應召女,出國會見男客。

    北檢昨發新聞稿指出,劉喬安與鐘宜姿共同居住在北市明水路,明知鐘女以仲介賣淫為業,竟擔任鐘女助理,協助安排應召女供男客挑選、陪伴應召女赴國外與男客見面,還在挑選應召女場合中,負責串場及熱絡氣氛,並向鐘女即時回報現場狀況。

    新聞稿指出,去年5月至7月間,劉喬安先後與鐘女,共同或獨自仲介翁姓、李姓等2名應召女賣淫,鐘女向男客收取性交易費用後,再與劉喬安朋分;鐘女另涉嫌在103年4月至去年9月間,媒介林姓等3名應召女前往港澳、新加坡等國家,從中抽取4萬元至6萬元費用。

    有無仲介 劉未承認也未否認

    檢方認定,鐘女涉仲介賣淫6次、劉喬安涉2次;鐘女已承認犯行、劉喬安未承認也未否認。至於被披露涉性剝削小模的戴君儀,則涉仲介27次,其住處被查扣美金8054元、港幣2萬元,都是仲介應召女赴美的不法所得,均已沒收。

    戴女涉嫌於99年至104年10月間,媒介11名女子前往國外賭場、飯店,或於國內與男客從事性交易,從中收取1萬元至30萬元不等費用。檢方認定3嫌都未涉人口販運防制法所規範性剝削等不法。

    至於先前外傳檢警查扣演藝圈中涉賣淫的「花名冊」,檢方昨澄清僅是記錄戴女親友電話的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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