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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新四法當後盾》用科技打擊科技 M化車成抄機房利器

科技打詐利器

科技打詐利器

2024/05/09 05:30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現今科技日新月異,犯罪者使用新興科技犯罪,手法推陳出新,但偵辦人員使用新科技設備反擊時,若無法源依據恐難定罪,先前就曾發生警方使用「M化車」揪出詐欺機房,卻被高等法院認定「M化車」欠缺法律授權,判四嫌無罪確定。法務部認為「用科技打擊科技」是在打詐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因此推出打詐新四法之一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預定今天由行政院會通過,未來完成立法後,執法人員使用新科技設備將有法源依據。

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中,規範了GPS定位追蹤、M化車掌握手機所在地點、熱顯像儀對室內調查等科技偵查手法;未來將可利用GPS定位了解車手領款後去向,進一步得知贓款流向;M化車則可定位機房位置;而使用熱顯像儀對室內調查,且除能知道內部情況外,還可在有囚禁被害人時,探知被害人被藏匿的位置、攻堅前了解嫌犯人數等,均是打擊犯罪的利器。

法務部指出,該法規範出一套正當法律程序,讓偵查機關遵循,一方面保護辦案人員,避免其運用科技偵查時反遭法院判刑,另一方面也確保偵查合法性,避免濫用,且能維護民眾隱私權及資訊自主權。

法務部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偵查方法的立法目前較為困難,傳統電話監聽已失去作用,若未能引進設備端通訊監察,恐無法對使用加密通訊軟體犯罪進行有效蒐證,如國安案件、兒少色情網站或詐騙犯罪;雖國外已有立法案例,但我國有民間團體或民意代表表示疑慮,而該偵查方法涉及的技術面及專業性高,溝通不易,仍須待技術成熟或釐清外界疑慮後再納入規範,本次立法未能納入,是較為可惜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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