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被逮告警不成/親共男抗議、檢舉、求償

葛男日前到北市警局外拿海報
抗議。(記者王冠仁翻攝)

葛男日前到北市警局外拿海報 抗議。(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1/06/21 05:3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親共份子葛姓男子因故與民眾起衝突被逮,他卻罵前往處理的林姓警官「無法無天」,林員回應他「擾民、斂財」,葛男提告林員獲不起訴,形同被北檢「認證」斂財。想不到葛男又出招,跑到台北市警局前高舉海報抗議,指林員偽造文書,還提起民事訴訟,讓人大嘆「公親變事主」,警察難為。

據悉,葛男常拿著五星旗在一○一大樓周邊發表親共言論,他還「自備」密錄器。檢警調查,二○一九年三月,葛男在台北一○一大樓附近與一位路過民眾爆發肢體衝突,時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所長的林姓警官前往維持秩序。葛男與民眾發生糾紛後,出腳踢民眾臀部,民眾提告,林員將葛男依現行犯逮捕;葛男抵抗,罵林員「無法無天」,林員則回應他「擾民、斂財」,葛男被警方逮捕並追究傷害、妨害公務罪責。

葛男對林員提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但北檢查出,葛男常在一○一大樓附近挑釁民眾,待對方攻擊或罵他後提告,民眾不想惹麻煩、透過調解換取和解撤告,葛則賺取和解金,北檢認定「斂財說」有所本。

妨害自由部分,葛男因曾向法院聲請提審,法官認定警方逮捕合法,駁回聲請,北檢對林員作出不起訴處分。

葛男提告刑事不成,改向警方檢舉林員違法,但警方查無實情後,今年初葛男又對林員提出民事訴訟,調解時要求林員賠償十萬元。不過,林員無意願和解,調解破局;全案本於上月中旬開庭,但礙於疫情升溫而延至七月。

同仁︰市警局應積極幫因公涉訟警察

一名警官表示,市警局雖對同仁因公涉訟提供輔助,但需同仁提出申請;不少同仁都認為,市警局應該化被動為主動,積極幫助因公涉訟的同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