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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尉女軍官供帳戶洗百萬 合議庭:判緩刑不適當

    2026/04/18 16:1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徐姓中尉供帳戶給詐團,導致被害人損百萬,合議庭認為徐女未彌補多數被害人,宣告緩刑不適當,裁定撤銷緩刑,改判4月徒刑。(記者王捷攝)

    徐姓中尉供帳戶給詐團,導致被害人損百萬,合議庭認為徐女未彌補多數被害人,宣告緩刑不適當,裁定撤銷緩刑,改判4月徒刑。(記者王捷攝)

    徐姓女中尉提供帳戶給詐團洗錢,導致4位被害人損失逾百萬元,在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時,徐女自稱被害人獲判緩刑,但合議庭認為,徐女未獲得全部人原諒,判緩刑不適當,改為4個月徒刑、罰金6萬元。

    2024年底,當時身為職業軍人的徐女,在抖音認識一位「二寶媽」女網友,網友誘徐女兼職,她隨即將個人的兆豐銀行網銀帳號密碼,以及MAICOIN、MAX等虛擬貨幣帳戶資料交給對方使用。隨後詐團成員以投資名義行騙,有4名被害人信以為真,分別匯入25萬元、15萬元、63萬元及11萬9000元到徐女帳戶,款項隨即遭領一空。

    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徐女在審理中坦承犯行,並與其中一位被害人調解,承諾分期賠償7萬元。法官當時考量徐女沒前科且已繳回7000元犯罪所得,判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8萬元,緩刑2年。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不服上訴,認為徐女未與其餘3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損害賠償範圍極其有限,給緩刑不恰當。

    合議庭審理後撤銷緩刑,除了徐女在偵查初期否認犯案,3名被害人合計近百萬元的損失沒有獲得補償,若在損害未償的情況下判緩刑不適當。且徐女身為受過高等教育、具備軍官身分,應比一般人更有法律常識,所以改判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則微幅調降為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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