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課長收取廠商回扣 二審從輕改判6年徒刑

中油黎姓課長涉嫌貪瀆案,被高雄高分院改依圖利罪論處,從輕發落。(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檢調偵辦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案,另查出黎姓課長承辦採購案,涉嫌收取廠商回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從輕改判黎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據了解,橋頭地檢署偵辦被告徐漢涉嫌向業者收回扣案,深入追查出發現,中油在2021年承辦「液位/溫度計及偵測儀」,黎姓課長涉嫌動手腳,讓黃姓廠商(審理中)以260萬元得標後,黃拿72萬6000元給白手套劉姓廠商,劉男再從中將20萬轉交黎男。
高雄地院依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黎有期徒刑10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劉姓廠商則處徒刑8月,2人均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開庭審理後,上午審結宣判,改依圖利罪判處黎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劉則改判無罪,但他另涉及行賄罪部分,依法告發,移送高雄地檢署另行偵辦,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