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詐爆案外案!鄭鴻威錢藏法官辦公室 高雄橋頭地院:著手調查

律師鄭鴻威遭爆錢藏法官辦公室。(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台北地檢署今依組織犯罪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涉勾結詐團集體洩密案的知名律師鄭鴻威等16名律師,諭知續押禁見3個月,卻爆出案外案。檢方指控鄭疑將一筆現金,藏放在橋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內,鄭坦承確有此事,橋頭地院已著手進行內部調查。
北檢檢察官在庭訊時爆料指出,鄭鴻威涉嫌將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檢方將此列為建請法官繼續羈押的理由之一。
鄭鴻威承認有將錢託交給石姓法官,但他解釋,這是因為他和石姓法官是熟識的朋友,石在擔任公務員之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而鄭去年正好有買房的想法,請石幫忙尋找代銷商或建商,若有不錯的預售屋機會,即可先支付預售工程款,就先拿一筆現金給石,和本件詐騙、洩密案無關。法官諭知續押時,並未將此部分列為裁押理由。
橋頭地院今晚發出聲明表示,石姓法官未曾經檢方列為關係人而予偵訊,亦未曾審理鄭鴻威律師擔任辯護人之案件,但本於勿枉勿縱之精神,已即刻就此事件著手進行內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