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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律師鄭鴻威續押禁見3個月 檢方當庭爆他錢藏法官辦公室

律師鄭鴻威被續押禁見3個月。(資料照)

律師鄭鴻威被續押禁見3個月。(資料照)

2024/05/13 17: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依組織犯罪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涉勾結詐團集體洩密案的知名律師鄭鴻威等16名律師、1名助理、1名會計師等共18人,並將在押的鄭鴻威、鄭的助理林佳毅2人移審台北地院,法官下午開庭接押後,認為2人有勾串之虞,諭知皆續押禁見3個月。

北檢檢察官在庭訊時爆料指出,鄭鴻威涉嫌將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檢方將此列為建請法官繼續羈押的理由之一。

鄭鴻威承認有將錢託交給石姓法官,但他解釋,這是因為他和石姓法官是熟識的朋友,石在擔任公務員之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而鄭去年正好有買房的想法,請石幫忙尋找代銷商或建商,若有不錯的預售屋機會,即可先支付預售工程款,就先拿一筆現金給石,和本件詐騙、洩密案無關。法官諭知續押時,並未將此部分列為裁押理由。

鄭鴻威承認洩密,否認參與犯罪組織、洗錢,他沒有犯此二罪的主觀犯意;若他要隱匿財產,理應把他存放主要財產的2個銀行帳戶提領一空,但他並沒有如此做,且他去年12月以後就幾乎未再接詐騙集團的案件。

檢方認為,鄭鴻威在押期間透過辯護律師,將他通訊軟體「飛機」的帳號密碼轉交給助理林佳毅,並指示林依其指令辦事;何況詐團還有「不倒」、「風雨」、王姓、楊姓律師等多名共犯尚未到案,有勾串之虞,建請法官續押禁見。

鄭也承認交付密碼給林,但他當時不知林也是共犯,他當下只希望員工不要因為他被收押而失業,且他手頭還有30件民事案件未結案,才將通訊軟體帳密轉交給林,讓林幫忙聯繫客戶、處理案件;他不打算傳喚未到案共犯作證,不會去勾串;鄭承諾若獲交保,不會聯絡接觸同案被告與證人,希望能300萬元交保。

林佳毅全盤否認參與犯罪組織、洩密,稱他只是助理,依鄭的指示辦事,事情和資料相當多,他沒辦法逐一分辨哪些資料有問題;檢察官認為林在偵查中一度坦承部分犯行,但在羈押庭時就改口翻供,檢方懷疑是鄭鴻威透過律師轉達會幫林繳納交保金所致,但林否認,稱他並非翻供,而是要表達沒有犯罪的主觀犯意,和交保金無關。

法官庭訊後認定,林可以自行打電話、LINE聯絡客戶,鄭鴻威沒有將通訊軟體帳、密交給林佳毅的必要,鄭的辯詞不可採信;林佳毅則是有刪除存於手機內的委任狀,並接受詐團成員探詢案情。因此認定二人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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