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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阻擋物忘移開致人受傷 駕駛有罪遭判拘役

不少汽車駕駛停車時習慣在後輪後置磚頭、石塊、枕木,防止車子下滑,但切記開車時要把阻擋物移走,才不會肇禍。此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陳鳳麗攝)

不少汽車駕駛停車時習慣在後輪後置磚頭、石塊、枕木,防止車子下滑,但切記開車時要把阻擋物移走,才不會肇禍。此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陳鳳麗攝)

2024/07/21 21:57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開曳引車駕駛停車時以枕木抵住後輪,防止下滑,車子開走卻忘記收回枕木,後有機車行經碾壓到枕木,人車倒地,機車騎士受傷提告,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張男忘記取走枕木才致人受傷,觸犯過失傷害罪,雖有賠償但金額有差距未達成和解,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折合3萬元。

52歲的張姓曳引車駕駛,是在去年1月的某日下午2點多,停在南投市某條路的圍牆邊,由於曳引車體很重,該處的路不是很平坦,且當時路面有點濕,因此他拿出兩條枕木,各抵住兩個後輪。

張姓駕駛稍事休息後,即回到停車處將曳引車開走,後來在傍晚近6時半,有曾姓騎士騎機車行經該路段,當時天色已變暗,附近也有堆積物,騎士沒有發現地面有枕木,機車從枕木碾壓過去時即車子飛起,接著人車重摔在地,曾姓騎士雙腳從膝部以下都是擦挫傷。

警方獲報前來處理,經調查發現現場留有兩條枕木,機車就是壓到枕木而肇禍。曾姓騎士為此控告張姓駕駛觸犯過失傷害罪。

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是張姓曳引車駕駛未將枕木收回,將其函送南投地檢署法辦。張男在偵查過程坦承是他的疏忽,平常都會記得把枕木收回,但當天卻忘記才導致騎士受傷。

張男也有賠償曾姓騎士,但其賠償金額與騎士要求有差距,雙方後來無法達成和解,因此南投地院法官仍將張男以過失傷害罪名,判處拘役30日,若易科罰金折合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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