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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都斷了!莽男討小孩親權猛刺前妻 殺人未遂判刑6年

張姓男子持事先購買的水果刀猛刺前妻,刀刃斷成好幾截。(資料照)

張姓男子持事先購買的水果刀猛刺前妻,刀刃斷成好幾截。(資料照)

2024/05/08 21:37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張姓男子與前妻育有一名小孩,2人離婚後張男前妻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張男前妻也獲得暫時處分裁定擔任小孩主要照顧者。結果張男心生不滿,竟至五金百貨購買1把水果刀,等待前妻至其住處要接走小孩時朝其前妻猛刺,甚至連刀刃都斷裂。警方獲報逮捕張男後,苗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起訴,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判處張男有期徒刑6年。

判決書記載,案發當時張男因其前妻獲得暫時處分裁定擔任小孩主要照顧者,於去年12月14日裁定當天,因心生恨意購買水果刀在住處巷口等待前妻。張男於巷口等待前妻接走小孩,一見到前妻立刻持刀猛刺她背部、腹部,因張男用力刺擊致刀刃斷裂。

張男前妻父母見狀出面阻擋,但張男仍不罷手徒手狠掐前妻頸部,之後壓制其前妻後不停揮拳毆打,導致張男前妻第六胸椎左側椎弓與椎體穿刺性骨折骨裂併硬脊膜外血腫與肋間神經根斷裂、身上多處穿刺傷,其中張男前妻左下腹壁肌肉層外穿刺傷達15公分。

張男前妻因張男舉動導致肌肉與神經斷裂引發幻肢神經痛等終身難以治癒重傷。

張男稱,當時以為監護權已經判給前妻所以想同歸於盡。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男所為確實有置其前妻於死地目的,故依殺人未遂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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