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少年父死遭母棄 姑姑好心收留獲監護權
悲情少年父死遭母棄,幸獲姑姑好心收留,屏東地院停止少年生母親權,監護權歸姑姑。(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少年的父親早逝,跟著母親搬到林姓同居人家中,母親卻不告而別,母親同居人憤而將少年趕出家門,陳姓少年無家可歸,幸獲姑姑收留,才未流浪街頭,法官為此停止少年生母的親權,選定少年的姑姑為監護人,可上訴。
蘇姓女子與陳男生下一子,孩子還來不及長大,陳男就因病去逝,蘇女帶著孩子投靠林姓同居人,蘇女卻在103年6月不告而別,將孩子獨自留在林男家中,林男等不到蘇女回心轉意,將就讀國中的陳姓少年趕出家門。
陳姓少年聯絡不到生母又無家可歸,處境可憐,他的姑姑得知後,予以收留,但3年多來,少年生母始終避不見面,警方透過管道找上蘇女,但蘇女仍無養育孩子意願,少年姑姑於是通報縣府,並聲請停止少年生母親權,法官判准,監護權歸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