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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男童好可愛 中年男摸頭、襲胸34次挨告性騷擾

彰化何姓男子搭公車時經常撫摸乘客男童身體,檢方認為何男違反男童意願觸摸,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並依兒少法權益請求加重其刑。(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何姓男子搭公車時經常撫摸乘客男童身體,檢方認為何男違反男童意願觸摸,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並依兒少法權益請求加重其刑。(記者陳冠備攝)

2024/02/23 21:38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何姓男子搭公車時經常遇見一名10歲男童,他見其模樣可愛,每次都上前都招呼,同時伸手觸摸男童的頭、頸、手、胸部等身體部位,下車時又以同樣方式摸一次,共計34次,男童不堪其擾告知家長提告,檢方認為,何男違反男童意願觸摸身體,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並依兒少法權益請求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何男(54歲)上下班搭乘公車的路線與男童上下學路線一致,不過比男童晚上車,早下車,從2022年10月6日至25日期間,何男上車看見男童時都會先向男童打招呼「你又來了」,隨即伸手觸摸男童的頭、頸、手、胸部等身體部位長達3秒後,才去後方座位坐下,下車時經過男童,又再以同樣方式摸一次,最後男童受不了屢屢被摸,覺得不舒服才向家人反映,並報警提告。

對此何男否認全部犯行,並辯稱沒有性騷擾意圖。檢方偵查調閱公車上監視器畫面發現,何男確實在上、下車時,趁男童反應不及伸手觸摸身體多處,從2022年10月6日至25日期間,對男童性騷擾犯行共34次。

檢方認為,何男趁被害人不及抗拒與違反意願下觸摸男童身體,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依法予以起訴,另何男為成年人,卻故意對兒童性騷擾,違反兒少法保障,建請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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