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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供養師父 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判刑

冉齡軒(圖中)未獲提名,曾率人到國民黨中市黨部爭取報准參選,但黨部沒同意。(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冉齡軒(圖中)未獲提名,曾率人到國民黨中市黨部爭取報准參選,但黨部沒同意。(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2023/06/10 09:3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前國民黨台中市議員冉齡軒涉嫌與丈夫邱裕明詐領助理費148萬餘元,以「人頭助理」或浮報助理費等手法,用於冉的私人開銷,包括供養禪寺師父、辦法事化解兒子車禍穢氣等;台中地方法院昨天(9日)判決,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4年,犯罪所得148萬餘元沒收,丈夫邱裕明依「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2年4月,可上訴。

冉齡軒於韓國瑜競選總統時曾擔任台中競選總部發言人,她原是台中市第14選區(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和平區)的議員,案發後一度被羈押,當時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正受理本屆市議員參選領表登記,冉並未委人代領表登記,國民黨提名東勢區福隆里長吳振嘉參選,冉齡軒交保後,以「我一生熱愛中國國民黨」、「我的民意基礎最高」等理由,到黨部爭取「報准」參選被拒,改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以7956票落選。

起訴書指出,冉齡軒從2018年12月連任中市第三屆議員後,涉嫌詐領助理費,包括夥同經營葬儀社的丈夫邱裕明,將葬儀社的李姓臨時工列為「人頭助理」;或將助理費「低薪高報」,例如詹姓助理月薪2萬5000元至3萬元,冉向議會申報4萬5000千元,再由詹繳回1萬5000元至2萬元的「薪資差額」給冉;另有林姓助理於2019年2月底離職,冉卻繼續向議會申報助理費,再由這名助理把薪水2萬8000餘元繳給冉,冉當成自己的私房錢花用,共計148萬餘元。

至於花用的項目,檢方統計,冉齡軒篤信佛教,涉嫌詐領的148萬餘元助理費半數用於服務處開銷,另半數用於私人開銷,包括供養師父、辦家人消災法會、付兒子開車到高雄玩的45元停車費,甚至匯款到中國給念大學的兒子當生活費,另有修改裙子、買充電器、手機保護貼等細瑣的小開銷,以及丈夫經營的葬儀社,購買素菜、拜拜水果、環香等小錢,冉齡軒否認貪污,她宣稱助理同意浮報薪水,並自願繳回「薪資差額」,用於「公積金」幫助弱勢,或支付佛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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