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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錯通緝犯打傷人 新北市警局懲處2員警和所長

新北市警局今做出懲處,翁姓、江姓員警記小過1次,永福派出所所長連帶處分申誡2次。(資料照)

新北市警局今做出懲處,翁姓、江姓員警記小過1次,永福派出所所長連帶處分申誡2次。(資料照)

2022/09/22 15:40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54歲黃姓男子日前遭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員警誤認為通緝犯,雙方發生拉扯推擠,黃男受傷怒告警方,新北市警局今做出懲處,翁姓、江姓員警記小過1次,永福派出所所長連帶處分申誡2次。

據了解,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在20日晚間9時許執行通緝犯抓捕,在三重區後竹圍街巷弄內埋伏,見到黃男神似目標,於是上前盤查。因翁、江2員身著便服,又未第一時間表明身分,黃男拒不配合,雙方拉扯將近打了起來,直到最後一刻2員才表明身分並將黃男上銬帶回。

後實際查出身分發現抓錯人這才讓黃男解銬走人,而黃男身上有多處擦挫傷,尤其臉部看起來非常誇張,連眼白都是血色,黃男驗傷後怒告三重警方傷害、妨害自由。

黃男憤怒表示,自己已經用手護頭,但他的咽喉仍被員警用膝蓋死死頂住,全身大約有百處傷痕;黃男兒子也心痛護父,他表示父親晚上因為這件事難以入眠,他堅持要求警方賠償以及國賠。

新北市警局公關室專員曾柏仲嚴肅表示,員警本著認真執勤的態度,但抓捕程序確有疏失,新北市警局將全面檢討,並承諾民眾造成的損害絕不避責。

市警局今在行政懲處方面也初步祭出重懲,另也配合司法調查,承諾決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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