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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標案回扣、人事紅包逾3500萬 苗栗縣三灣鄉長被聲押

三灣鄉長温志強因貪污罪被聲押。(資料照)

三灣鄉長温志強因貪污罪被聲押。(資料照)

2022/04/14 11:02

首次上稿 10:12
更新時間 11:02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無黨籍三灣鄉長温志強,被控涉嫌利用辦理三灣鄉公所採購案、標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及甄選清潔隊隊員的機會,有收受賄賂之不法情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刑法洩密等罪嫌,昨被檢調傳喚到案,檢方訊後,認温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漏夜已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掌握温志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情資,經長期蒐證,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經苗檢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由檢察官黃棋安及主任檢察官鄭葆琳、劉偉誠整合轄內司法警察機關量能,指揮中調組與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調查站、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南投縣調查站於昨天執行搜索。

搜索地點包括鄉公所及廠商等共48處,當場扣得現金新台幣約552萬元及美金、人民幣等、定存單3500萬元、金條及電腦、帳冊等證物,並通知犯嫌及證人共37人到案說明,由檢察官徐一修、陳昭銘、呂宜臻、邱舒虹、蔡明峰、曾亭瑋等參與搜索、訊問,共同協助偵辦。

檢方除向法院聲請羈押温志強外,另三灣鄉民代表呂金城則也因涉甄選清潔隊員之收受賄賂案件,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也經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禁見。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表示,目前調查清查出的標案約50件,其中包括太陽能場招租案,此部分,地檢署將持續貫徹政府維護綠能產業發展的決心,杜絕相關犯罪。(12:13更新)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說明。(記者彭健禮翻攝)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說明。(記者彭健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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