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想越氣!男子遭友敲頭 4個月後竟捅爆他的心臟
2022/04/13 12:2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陳仕景2020年間在桃園一間薑母鴨店與胡姓友人發生衝突,遭酒瓶砸頭,越想越氣,4個月後竟持刀捅爆胡男的心臟與肺部,隨即躲到按摩店呼呼大睡,事後得知胡男死亡,他辯稱酒後無意識。一審桃園地院依殺人罪判陳仕景15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13日維持原判決。
2020年6月13日,陳仕景在桃園市平鎮區某薑母鴨店內,因故與胡發生衝突,遭對方持酒瓶敲打頭部受傷。
4個月後,同年10月10日凌晨1時許,陳男駕車行經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某小吃店時,看見胡男所使用車輛停放在路旁,遂停車朝小吃店內察看,發現胡男跟友人在內用餐,陳仕景遂在車上朝胡辱罵,經其他友人勸阻後,他才駕車離開。
陳仕景越想越氣,返回住處後氣憤難平,未久,他即攜帶刃長約11公分的折疊刀及黑色甩棍 ,並把土撬、榔頭、圓鍬等物搬至車輛內,駕車返回小吃店跟胡男理論。
雙方一言不合,陳仕景拿刀猛捅胡男胸部數下,心臟與肺臟當場被插破,血濺四方,友人見狀趕緊把陳仕景拉走,他才忿忿不平地搭計程車離開現場,跑到按摩店睡覺。
胡男身受重傷,送醫急救40分鐘後,仍因傷勢過重,無力回天,醫生宣告死亡。
一審桃園地院依殺人罪判陳仕景15年徒刑,全案上訴高院,高院13日維持原判決。
高院指出,陳仕景犯殺人罪事證明確,審酌犯罪動機、目的、所受刺激、與被害人關係、本案衝突緣由、多次刺擊被害人胸膛致死的手段、胡男家屬的悲痛後,堪認陳仕景兇殘,並非其主張的傷害致死。
高院參酌陳仕景的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未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後,認定原審判刑15年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13日維持原判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