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遭槍擊求償2千萬 槍手委任律師主張金額過高
2022/01/06 16:3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8月間,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當街遭槍擊,檢警事後追出是竹聯幫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在幕後規劃,交由槍手劉丞浩執行,刑事部分,一審判處施俊吉18年6個月徒刑、劉丞浩16年徒刑,陳之漢亦對2人提出民事求償2千萬元,新北地院今開庭,在押的施俊吉及劉丞浩均未現身,劉丞浩則委由律師主張金額過高。
今日庭訊時,陳之漢並未現身,劉丞浩由委任律師出庭,另未見施俊吉有委任律師到場。
本案發生於前年8月27日凌晨,陳之漢在新北市林口區健身房外當街遭到槍擊,他中彈倒後地,強忍疼痛開直播,引發社會震驚;劉丞浩犯案後直奔警局投案,稱不滿館長指控他性騷擾,害他遭肉搜才犯案,但他犯後鎮定應答及找知名律師等行為,檢警研判全案是精心策劃的犯罪,追查出寶和會主導犯案,並於案發後交付25萬元給劉丞浩指定的債主還債。
檢警追查,寶和會主要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詐欺等犯罪活動,亦接受他人重金委託買凶殺人。
一審判決認定,寶和會因「不明原因」受託執行槍擊陳之漢的任務,交給施男規劃及選定劉男為槍手,劉先進行環境勘查以及摸陳之漢胸部等,製造犯案動機,於前年8月27日前往狙殺館長。
案發當日,劉從台北市內湖搭計程車,到新北林口成吉思汗林口旗艦館埋伏171分鐘,28日凌晨2時21分見館長步出健身房走上座車,持制式手槍朝他頭部、身體連開3槍;本案刑事部分,一審法院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槍手劉丞浩16年,規劃槍擊案的施俊吉18年6月,2人均強制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