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暴力犯罪判太輕 陳之漢:開個槍關2、3年就出來了
網紅「館長」陳之漢涉批評網紅公民老師「羅文」,高院今辯論終結,陳之漢出庭。(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遭槍擊案,新北地檢署起訴認定,陳之漢因經營健身事業並跨足其它商品買賣而遭殺機,有人以高額酬金委請寶和會組織對陳之漢進行槍擊殺人,一口氣起訴林姓等10名幫派份子,陳之漢今有感而發表示,槍擊、槍枝等暴力犯罪、組織犯罪都判刑太輕,應該重判,若需修法,就要修法。
陳之漢是因不滿網紅公民老師「羅文」批評他的言論,在直播時反擊羅文是「王八蛋」、「螺紋保險套就是個雜碎」等不雅言詞被提告公然侮辱案,今天赴高等法院開庭後,針對他遭槍擊案做以上表示。
陳之漢表示,直到現在,他的腳還在痛,我國對槍擊等暴力犯罪都判刑太輕,政治人物不應該每次發生重大刑案,就說要對暴力宣戰、向黑道宣戰,「宣戰有用嗎?」,「修法就好了嗎!」。
他表示,暴力犯罪刑度太低,就有很大的問題,他舉例,很多人開個槍,關個2、3年就出來了,「那大家就出開(槍)啊」,就像有人被教唆對他開槍,萬一他死了,槍手還年輕,關個10多年獲假釋,拿到一筆錢,比社會上工作還好賺,因此他希望司法應該要重判,讓警察能好好執行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