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和會策劃槍擊館長等多件重大刑案 合議庭:嚴重破壞社會治安
2021/07/07 20:1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竹聯幫寶和會除涉入網紅「館長」槍擊案外,還涉入「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前理事長王國振」等2起槍擊案及一起恐嚇取財未遂案,並綁架拘禁涉入「紅景天吸金案」遭通緝的主嫌謝忠奇要求上千萬贖金;合議庭斥責寶和會成員所為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均予以重判。
合議庭認為,寶和會幫眾涉入上述案件,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且3起槍擊案,都是以經組織許以前金報酬、入監後安家費、在監生活費用等,分別由組織內自願槍手黃啟文、陶彥誠、劉丞浩執行,造成被害者受傷及恐嚇目的,3名槍手到案後,特意假稱犯案動機,誤導檢警追查,惡性甚重。
合議庭指出,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經由男子許祐銓處得知「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下落後,動員幫眾,拘禁謝男長達45日,期間謝男甚至因恐懼寧可自盡,擄人勒贖金額高達980萬元及300萬元支票,情節嚴重,所為實應嚴懲。
合議庭還指出,寶和會會長林修伯經由施俊吉、副會長梁智勝知悉一名被害者有大筆資金尋求地下匯兌後,動員幫眾恐嚇取財未遂,甚至在案件進入偵審程序,仍一再恫嚇被害者身安全,企圖使被害者更改證詞,目無法紀,應予從重量刑。
合議庭指,寶和會幫眾劉丞浩、陳冠宇、柯仲逵、秦俞軒,及男子許祐銓僅坦承部分犯行,避重就輕,林修伯、梁智勝、施俊吉則否認全部,且劉丞浩、許祐銓、陳冠宇、柯仲逵甚於偵、審中特意串供,劉丞浩則一再故意諉稱犯罪動機,難認有何悔意,加上被害者請求從重量刑,因此判處10個月至18年6月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