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3重罪起訴 惡保母可判3個無期
台北地檢署偵辦一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昨依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私行拘禁致死、傷害致死三重罪,起訴保母劉彩萱(右)與其妹劉若琳。(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一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查出保母劉彩萱與其妹劉若琳,涉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每天只餵剴剴一餐「未加熱的泥狀廚餘」,還趕到陽台逼令「裸體站睡」,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和感染而殞命,昨依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私行拘禁致死、傷害致死三罪起訴兩女,移審台北地院後裁定續押。
本案不僅以最重皆可處無期徒刑的三重罪訴究兩被告,也是檢察機關對虐童致死案,動用私行拘禁致死罪刑懲被告的首例。
剴剴親屬指控劉彩萱的一雙兒女等四名同住親人,協助做偽證或丟棄「愛的小手」凶器滅證,檢方已簽分他字案將四人列被告偵辦。陳姓女社工訪查不實涉過失致死與偽造文書部分,檢方正釐清社工訪視的SOP及義務,再論究陳女有無盡責,也另案調查中。
檢方調查,剴剴生母被通緝,兒福聯盟媒介劉彩萱與剴剴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去年九月一日起由兒盟每日支付一千元,暫由劉女全日照護剴剴,未料劉女疑嫌錢少遷怒剴剴,涉與胞妹聯手施虐,直至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剴剴送醫不治,兩女惡行遭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