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 槍手劉丞浩判刑16年、寶和會施俊吉18年6月
槍擊館長案,槍手劉丞浩(左)今被判刑16年;規劃槍擊案的竹聯幫寶和會朝部施俊吉則被判處18年6月徒刑,2人均強制工作3年。(資料照)
首次上稿16:34
更新時間17:48(新增館長臉書回應)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當街遭槍擊案今日一審宣判,新北地院合議庭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槍手劉丞浩16年,強制工作3年;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18年6月,強制工作3年。「館長」在臉書回應表示辛苦檢警,盼望未來能抓出幕後真兇,查清楚買兇殺人真正原因。
由於疫情考量,今日宣判包含劉丞浩、施俊吉等在內的在押被告,並未出庭,而是透過視訊方式在監所聆判。
全案僅劉丞浩及施俊吉因涉入槍擊陳之漢被判刑,寶和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則因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分別被判處1年至4年不等徒刑,林修伯強制工作3年。
其餘7名被告則因參與寶和會組織犯罪、或綁架拘禁涉入「紅景天吸金案」遭通緝的主嫌謝忠奇要求數千萬贖金,5人被判處10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2人免訴。5名被判刑的被告中有2人被強制工作3年。
檢警追查,寶和會主要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詐欺等犯罪活動,亦接受他人重金委託買凶殺人,這項任務由施俊吉「操盤」,還負責支付安家費及協助選任律師等,幫會高層甚至會透過民意代表,到監所辦理特見槍手。
檢方認定,陳之漢因經營健身事業並跨足其他商品買賣惹來殺機,幕後影武者決定買凶殺人,寶和會接手後,交由施俊吉規劃,選定劉丞浩為槍手,劉先進行環境勘查以及摸陳之漢胸部等,製造犯案動機,隨後於去年8月27日前往狙殺館長。
劉從台北市內湖搭計程車,到新北林口成吉思汗林口旗艦館埋伏171分鐘,28日凌晨2時21分見館長步出健身房走上座車,持制式手槍朝他頭部、身體連開3槍,陳舉起右手蜷曲身體抵禦,仍中彈倒地,強忍疼痛開直播,引發社會震驚。
劉犯案後直奔警局投案,稱不滿館長指控他性騷擾,害他遭肉搜才犯案,但他犯後鎮定應答及找知名律師等行為,檢警研判全案是精心策劃的犯罪,追查出寶和會主導犯案,並於案發後交付25萬元給劉丞浩指定的債主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