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頭路也丟了!業務員弄丟14萬現金 員警神援手保住他的飯碗
2021/07/26 19:36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王姓男子日前到台南市警一分局報案,指稱在台南市東區崇明路的公司前遺失1個裝有14萬多元現金與公司支票的包包,調閱公司監視器發現,疑是1名騎單車的老翁撿走,已在網路社群PO文尋人,怕找不回來被老闆炒魷魚。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影像,終於案發後6天在東區崇德路找到涉嫌侵占的胡姓老翁。
擔任公司業務工作的王姓男子於7月19日到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派出所報案表示,17日下午,他開車回崇明路公司停放,下車時不慎將放有14萬多元現金與公司支票等財物的包包遺落在地上。
王男先自行調閱公司監視器影像,發現18日上午約9時許有1名老翁騎腳踏車經過時順手將包包撿走。他憂心地頻頻央求員警幫忙他、並說如沒有把財物包包找回來,他可能會沒有工作及要賠償公司金錢損失;案發後,王男也把拍到老翁的監視器影像貼文在網路社群網頁,希望網友們能幫忙肉搜、找人。
雖然該案僅查知老翁身形、所穿衣服特徵與腳踏車等線索跡證薄弱,讓員警猶如大海撈針,但文化所警員葉彥志、史育仲2人積極追查,調閱案發地附近監視器影像,23日下午,員警正要到東區崇德路、崇吉六街口調閱監視器時,竟赫見特徵相符的老翁出現。
兩員警攔下老翁並帶老翁回警所說明,胡姓老翁(75歲)在員警提示相關物證後,當場啞口無言、坦承包包是他撿走,並交出花用剩下的13萬2700元現金(花用8800元修理汽車)及公司支票等財物,員警依法發還給王姓失主,王男感謝員警助他找回失去的公司財物,也幫他保住工作飯碗。
警方訊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胡翁法辦、同時強調侵占遺失物是公訴罪,請民眾切勿貪小便宜,以免觸蹈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