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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反抗男網友指侵撕破床單 光著下半身逃離又遭勒脖

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葉男徒刑4年6月,可上訴。(資料照)

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葉男徒刑4年6月,可上訴。(資料照)

2020/11/04 11:4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去年10月,36歲葉姓男子認識女網友小芬(化名),得知小芬租約到期想搬家,誆稱有認識的房東,約在小芬住處碰面,卻將小芬撲倒在床指侵,小芬大叫:「變態!」奮力反抗連床單都撕破了,小芬最後光著下半身逃出求助,葉男竟還勾住小芬脖子把她拉回房間,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徒刑4年6月,可上訴。

小芬指控,去年10月4日凌晨與葉男在網路上認識,聊天提及她想要找房子,葉男稱有認識的房東,要來幫她看東西,於是2人當晚就約在住處碰面,未料2人聊著聊著,葉男竟對她指侵,她不顧下半身光溜溜,趁著假借去廁所的機會衝出房間求助,卻被葉男拉回房間,葉男並用手勒住她脖子,她被拖到陽台,順手打開陽台門大喊:「變態,你走開,滾開、變態」,因為離隔壁很近,葉男就嚇到了,她說一定有人聽到,有人報警,葉男才倉皇離開。

審理時葉男辯稱,與小芬有聊到可以進一步發展,因此進入小芬住處後,2人自然開始有肢體上的接觸,所以他就有以手指插入小芬陰道,但過程中好像有弄痛對方,她希望停下來,雙方因此爆發口角拉扯,因為小芬跑出去大叫有變態,他當下情緒也失控,所以才會衝出去將小芬拉回房間,並勒住她脖子,否認性侵。

合議庭勘驗小芬住處監視器畫面,發現傳出男女爭執聲,接著小芬喊著「你離開這裡」,並在租屋處其他房門前請求協助:「拜託幫我」、「有變態拜託」,及小芬下半身赤裸跑出房外,又遭葉男強拉入房,因此不採信葉男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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