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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更審 律師:劉芯彤只是愛哭愛跟路的小女生

曾威豪今為夜店殺警案到高等法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曾威豪今為夜店殺警案到高等法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2020/10/12 18:3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2014年台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聚眾鬥毆圍毆刑警薛貞國致死案,今開庭傳喚曾威豪、劉芯彤夫婦等9名更審被告,其中,樊豪再次未到庭,律師也聯絡不上他,疑似逃亡;劉芯彤的律師說現場的「眾」並非劉芯彤所「聚」,她都不認識也無法預見會毆警,她只是跟著男友曾威豪在現場進進出出、「愛哭又愛跟路的小女生」而已。

由於9人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屆,法官今調查是否延長期限,檢察官認為限制出境的理由仍存在,建請續行境管,薛貞國遺孀黃嘉鳳也到庭表示目前國外疫情仍很嚴重,為了國人健康著想,也為了確保後續審理和執行,建議繼續限制出境。

案發時也被毆傷的偵查佐莊瑞源,今也以告訴人身分到庭,他表示9名被告都未與他和解,希望維持限制出境,律師補充被告先前歷審是否遵期到庭,與未來是否會逃亡,沒有關聯,9人各涉殺人、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的重罪,有逃亡動機,建議續行境管,以保全後續審理與執行。

曾威豪、劉芯彤等到庭的被告都表示尊重合議庭決定是否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律師們則大多認為自己的當事人不會逃亡,沒有必要再予限制出境。

劉芯彤的律師並強調,現場的「眾」並非劉芯彤所「聚」,她沒有預期到會有這麼多人來夜店助勢,也都不認識,更無法預見後來會圍毆警察,在群眾第1波衝突毆打保全員時她和曾威豪就想走了,只是又被蕭叡鴻叫回去,劉芯彤也跟著回去。

律師接著說,第3波毆打薛貞國是偶發意外,完全出乎劉芯彤的預期,她沒有吆喝、指揮、下手實施毆警,也沒有犯意聯絡,「只是跟著男朋友進進出出、愛哭又愛跟路的小女生而已」,且她今年5月又與丈夫曾威豪再生1胎,更沒有逃亡動機。

最高法院去年3月將蕭叡鴻等57人各判刑2月至13年定讞,其餘9人(曾威豪、劉芯彤、王思凱、王俊傑、張福生、葉品成、張繼誠、劉瀚陽、樊豪)發回高院更審。民事賠償部份,已有48人與薛的家屬達成和解,共同同意賠償3640萬元,陸續分期賠償中。

法官並整理更一審審理的4項爭點,包括張繼誠、葉品成、劉瀚陽、張福生4人是否有殺人故意?曾威豪、劉芯彤、王俊傑是否有聚眾鬥毆在場助勢、下手實施傷害或傷害致死的犯行?9人是否構成妨害公務、聚眾妨害公務、是否知悉薛貞國和莊瑞源正在執行公務?9人是否認知或預見有少年共犯參與本案?法官訂下週一勘驗曾威豪夫婦的現場監視畫面。

劉芯彤律師今為夜店殺警案到高等法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劉芯彤律師今為夜店殺警案到高等法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劉芯彤律師稱劉只是跟著男友曾威豪在現場進進出出、「愛哭又愛跟路的小女生」而已。(資料照)

劉芯彤律師稱劉只是跟著男友曾威豪在現場進進出出、「愛哭又愛跟路的小女生」而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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