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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薛貞國踢一腳」 夜店殺警更審曾威豪、劉芯彤否認犯罪

曾威豪。(資料照)

曾威豪。(資料照)

2019/07/30 19:2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5年前喧騰一時的北市夜店眾人圍毆刑警薛貞國致死案,高院更一審今再度開庭,主要被告曾威豪、劉芯彤夫婦及王俊傑3人都否認犯下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嫌,也都和解了,曾並指出,不認識薛貞國,當時現場很混亂,當他聽到一句「幹XXXX」的五字經後,即遭薛貞國踢了一腳,後來衝突就發生;檢方批評曾威豪等人均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且量刑過輕。

此案發生在2014年9月,被告曾威豪和當時女友劉芯彤(現已結婚),在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曾2人向熟識的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透過「中山聯盟」等通訊軟體群組糾眾前往尋釁鬥毆。

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獲通知後到場處理,不料遭眾人圍毆,現場雖有人高喊「他是警察,別打了」,眾人仍不住手,薛遭圍毆致死。

最高法院3月間將曾威豪、劉芯彤、王思凱、張福生、葉品成、張繼誠、劉瀚陽、攀豪等9人部分,發回高院更審,最高法院指出,曾威豪等9人與少年共同犯罪,但從卷內證據無從判斷9人主觀上是否知悉有少年共犯,因此發回更審;此外,最高法院駁回蕭叡鴻等57人上訴,分別判處2月至13年不等徒刑定讞,其中,蕭叡鴻、許淳凱各判13年最重,藝人易淑寬之子易寶宏判9年。

在民事賠償部份,有48人與薛貞國的家屬達成和解,共同同意賠償3640萬元,創下單一刑案賠償金額最高紀錄。

高院更一審日前傳喚王思凱、劉瀚陽、張繼誠、葉品成、張福生、樊豪等人出庭;僅樊豪未到庭。王思凱等5人,均否認犯下殺人、妨害公務等罪,薛貞國遺孀黃嘉鳳當庭泣訴說,丈夫死得很慘,被告應摸自己良心認錯負責。

高院今進行第二波傳訊,曾威豪說不知薛貞國是警察,或第3波衝突開始時薛有來現場,當天未指揮、攻擊安管人員,也否認涉及對薛貞國犯下傷害致死等罪,也無法預見薛會被攻擊傷重死亡;至於賠償方面,他已賠償家屬445萬元。

曾妻劉芯彤也撇清和薛貞國之死有關,表示不知薛是警察,事發時薛進入ATT大樓,她當時已離開,已履行64萬元和解金。王俊傑也否認犯下聚眾鬥毆致死罪,也未妨害公務,案發時根本沒碰到薛貞國,已和解,賠償金僅今年7月的還未支付。

劉芯彤。(資料照)

劉芯彤。(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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