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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正妹加入賣淫集團 推同鄉下火坑判刑3月

法院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DIANA徒刑3個月。(資料照)

法院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DIANA徒刑3個月。(資料照)

2019/10/08 17:3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綽號「文哥」的男子邱文聰,經營應召女子經紀人工作,透過夥同貌似藝人丁國琳的印尼籍女友「DIANA」,招攬逃逸女外勞從事性交易,甚至出售大麻給其侄子,新北地院今日依妨害風化等罪,判邱男5年7個月徒刑,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DIANA則被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刑3月。

至於其他10名集團共犯,均因觸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被判處5個月至3年7個月不等徒刑;此外,檢警還槓上開花查出毒品交易案,毒販溫方瓊涉嫌販售一、二級毒品給民眾,法院審理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判他18年6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邱文聰從事應召女子經紀人工作,負責招攬、面試印尼籍逃逸女移工下海賣淫,再聘僱他人擔任馬伕,起初獨自運作,出資租套房作為性交易地點。

後來邱男與「一樓一鳳」應召業者李明華及叩客機房業者吳誌麒等人合作,把「應召女來源、找男客、租房」等事務分工,各自運作,共媒介10多名女子下海賣淫,其中以印尼逃逸女移工為大宗,邱男女友DIANA還充當翻譯並介紹女移工下海。

據了解,這個賣淫集團與男客約定,每次性交易最高收3000元、半套2000元,印尼女移工大約可分得900元至1100元左右報酬,還有名女移工指控遭苛扣一毛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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