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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林俊佑撂警衝幼兒園 法院判處拘役40日

曾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撂警衝幼兒園,法院判處拘役40日。(資料照)

曾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撂警衝幼兒園,法院判處拘役40日。(資料照)

2019/09/10 12:09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曾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女兒在幼兒園被同學欺負,去年撂兩名員警赴幼兒園訊問小朋友,行徑魯莽,不但被監察院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懲處免職,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俊佑去年6月間懷疑子女在幼兒園遭到同學欺負,質疑園方未妥善處理,21日找來二名刑警前往幼兒園,直接進入二樓教室對在場學童質問,更不滿黃姓園長未能立刻承諾交出教室監視器錄影檔案,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犯意,向黃姓園長恫稱:「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獄,那沒問題啊」。

法官依據相關證詞及錄音、錄影畫面,認為被告林俊佑言語已表明將使告訴人的自由安全有所不利,而告訴人知悉被告當時身分為職司犯罪追訴檢察官,在不清楚被告日後是否循合法途徑或濫用職權處理此項爭議時,舉凡一般人均可認為上開言論具有加害他人自由濃厚意涵;再結合被告在此之前已於該幼兒園2樓教室內發生質問在場學童情狀後,足認被告上開話語已使告訴人心生畏懼。

法官認為,被告林俊佑於行為時擔任檢察官,負有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的義務,其言行舉止均不得損及此等形象,但被告僅憑個人主觀上認定子女遭受欺凌,且告訴人未順從其意提供監視器錄影檔案,即出言恫嚇告訴人使其心生畏懼,且影響人民對司法信賴感,所為實不足取,且事後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去年率2名刑警直衝幼兒園訓斥4歲童。(資料照)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去年率2名刑警直衝幼兒園訓斥4歲童。(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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