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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勞一把抓! 年輕警為獨吞敘獎 竟出這奧步...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南勢角派出所吳姓警員為搶功,報獎時竟沒填同僚姓名,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南勢角派出所吳姓警員為搶功,報獎時竟沒填同僚姓名,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2017/09/14 17:24

〔記者陳慰慈、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警中和分局南勢角派出所吳姓警員,與鄭姓同僚一起詢問偵辦毒品案,未料吳男報獎時,竟沒填鄭員姓名,反盜蓋調職鄧姓警員職章,並聲稱鄧員自願放棄敘獎,最後吳員獲得2支嘉獎,鄭員得知後不滿,調閱毒品案卷證資料及筆錄,翻拍後寄給女友,再由女友向警政署長信箱檢舉,涉犯洩密罪,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吳員,鄭員則獲緩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去年11月25日晚間,22歲的吳員與李姓巡佐在新北市中和區信義路,查獲江姓男子施用毒品,因此將江男帶回派出所,由鄭員負責問案、吳員製作筆錄,偵訊後被告在筆錄上簽名,吳員影印了4、5份,給檢方的偵訊筆錄是他與鄭員名字,但向上級主管呈報敘獎時,吳員卻沒寫鄭員名字,改蓋上已調職的鄧員職章,並指鄧員自願放棄敘獎,吳員因此被記了2支嘉獎。

今年3月,鄭員發現後,不滿敘獎權利受損,氣得到分局檔案室調閱此毒品案的相關卷證資料及調查筆錄,用手機翻拍後寄給女友,再請女友向警政署長的電子信箱檢舉,警局發現筆錄外流,追查後此事才曝光。

檢方開庭時,吳員辯稱「不小心蓋錯章了」,否認犯行;鄭男認罪獲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書立悔過書與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

對此,中和警分局表示,106年4月間接獲民眾於署長信箱陳情本分局南勢派出所吳員涉嫌偽造文書案立展開調查,過程中發現陳情人是同所鄭姓員警的女朋友,亦發現鄭員將調查筆錄轉洩漏予其女朋友,因本案吳、鄭等2員分別涉嫌偽造文書及洩密罪移送法辦,現吳、鄭2員已分別調往中和所、積穗所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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