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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婚槓上反同婚 從捷運車廂吵到法院上

林男因同婚議題與鐘女起口角,還挨告恐嚇,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誤會一場,判林男無罪。(記者黃捷攝)

林男因同婚議題與鐘女起口角,還挨告恐嚇,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誤會一場,判林男無罪。(記者黃捷攝)

2017/07/26 17:1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素不相識的林姓男子與鐘姓女子,去年12月間因同性婚姻議題,在捷運上吵了起來,因林男情緒激動,講話很大聲,鐘女感覺被威脅,並認為林男作勢毆打他,當場被嚇哭,事後控告恐嚇,但士林地院認為一切只是誤會,判林男無罪。

鐘女指控,當時她聽到林男與一名女子在聊同婚,但有些資訊不正確,於是上前輕拍女子肩膀,想告訴她多做些認識,不要再散布把錯誤訊息,林男此時非常激動朝她逼近,甚至也有動手,動作很用力,她覺得很害怕,整個過程都覺得被威脅。

林男否認恐嚇,辯稱當天他與太太帶著4歲孩子搭捷運,女子隨即讓座給太太和孩子,並贈送一張「幸福聯盟」小貼紙,並跟他們聊同婚議題,女子用詞完全沒有批評或歧視,但鐘女突然衝上來表達不同意見,2人隨即吵了起來,他才會出手勸架。

林男表示,他當時有向鐘女表示:「對不起哦,妳有妳的言論自由,我們也有我們的言論自由,這裡是台灣,不是一言堂,不是你說怎樣就怎樣。」與鐘女同行的陳姓女友人見狀也上前嗆聲,他才又指著陳女說:「You wanna join us?」全程2、3分鐘皆未恐嚇及作勢打人。

法官勘驗車廂監視器畫面,吵架過程中林男有舉過一次手,不過看起來只是換手拉上方的握桿,其他動作皆與辯詞相符,且林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為中度聽障人士,當時又未戴助聽器,加上捷運行進間嘈雜,林男吵架實的確可能特別大聲,因此認定鐘女是誤會,判林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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