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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敖犬經紀約糾紛 證人:「再紅,只想單飛」

敖犬(圖)經紀約糾紛,經紀公司證人證辭對敖太不利。(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敖犬(圖)經紀約糾紛,經紀公司證人證辭對敖太不利。(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2016/10/17 09:1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自稱離開Lollipop@F的「前」團員敖犬(莊濠全),因與老東家「分工合作」爆發經紀糾紛,挨告損害賠償求償千萬。日前再度開庭,分工合作代表人馬佩芬除親自現身,也帶證人出庭。證人批,敖犬是因「再度嘗到紅的滋味,卻只想單飛」,不願再與團員合作,已造成公司困擾、不堪虧損,主張敖犬需賠償公司損失;證詞顯然對敖犬不利。

今年8月開庭時,法官曾提醒雙方可試行和解,敖犬律師表示,「可談、未來也可繼續合作,但是在合約結束情況下進行」;法官遂當庭要求,下次庭訊,當事雙方、證人皆需到庭,以便當天先談和解,若沒有結果,再繼續審理。

這次開庭,分工合作果然由馬佩芬代表出庭,被告的敖犬也在開庭前一刻現身,雙方各在帶上證人準備作證。開庭初,雙方先調解,時間超過1小時,但未達共識,法官隨即改訊問證人。

分工合作證人私下表示,公司當初培養Lollipop@F,自然是由最紅的敖犬擔任隊長,但他之後卻不願再與其他團員合作,態度擺明是「再度嘗到紅的滋味,卻只想單飛」,實在不該;證人也提到,敖犬行為已造成公司困擾、虧損,因此也主張他需負責賠償。

證人回顧簽約過程也說,當時Lollipop@F已被前東家「金牌大風」冷凍近1年時間,待約滿,才與曾志偉的分工合作簽約。經紀公司原期待在敖犬帶領下,挾著原有的高人氣,順勢再闖一片天,怎知敖犬更紅,卻不顧其他團員,「的確忘恩負義」,實在無法認同。

據指出,敖犬也曾因酬勞問題,推掉中國名導演所指導的電影,就因他感到「酬勞太少、且是男配角」,就不願接演,讓分工合作很是氣憤。對此,證人認為,中國市場廣大,即便僅是配角,但若在中國成功打開市場,「賺錢機會不是沒有,但敖犬不能忍,也沒辦法」。

另根據爆料,當初敖犬欲離開Lollipop@F,也有成員不爽,但礙於種種因素,不敢公諸媒體,只能私下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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