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工完成採購案 兩軍官便宜行事涉偽造文書
2016/01/22 13:1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8歲、前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高空特勤沈姓中隊士官及33歲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特一營營部連張姓上尉副連長,98年間奉命到桃園龍潭陸軍特種指揮部武漢營區,支援「全方位攻堅偵搜球無線影像系統」採購案。
檢方指出,根據採購契約,採購單位須先測試武器系統,並對所屬單位人員進行教育訓練,才算是完成整個採購程序,沈、張兩人卻因採購案時程緊湊,上級單位又不斷催促採購進度,明知單位人員尚未完整填寫「性能測試表」及教育訓練,不但自行補上還事先發放「教育訓練簽到表」,要求單位人員預先簽名,最後將文件彙整辦理結案。
沈、張兩人便宜行事曝光後,被桃園憲兵隊依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考量兩人犯後坦承、態度良好且無前科記錄,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分別向國庫支付3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並參加1場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