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刑警小隊長交保再販毒 被判無期徒刑
2014/08/18 15:01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警分局前小隊長黃子龍(在監服刑中)於98年間因收賄幫毒犯調包尿液、載同居人販毒,警局將他記二大過免職後,官司纏訟至今年3月,被依貪污罪判處16年定讞。
然而,黃子龍於去年6月間被查出趁一審判決後的交保期間,又販賣毒品給游姓毒販,游取得毒品轉讓給其他毒蟲,經警方監聽掌握,在楊梅一家摩鐵將他查獲送辦起訴,桃園地院再依販賣一級毒品罪將他判處20年徒刑。
黃子龍曾任桃園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後來調任警備隊。